海南省: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分类入学考试的通知

来源:http://www.zuijiadai.com 发布时间:2023-09-18 09:56:57 点击数:0

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杨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教育机构、省考试局、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直辖中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我省高等职业分类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高中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历,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又分别符合高职院校个别录取、综合评估录取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一)高等职业学校个别招生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以前的毕业生。2.我们都是普通高中毕业生。3.我们需要从我们州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4、我省有户籍的普通高中往返毕业生。(二)综合考核招生,已完成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3)下列人员是在2023年普通大学各种入学考试中登记的人员:2.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3.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中止办理高考的,并在中止期限内的。4.因违反刑法而被有关当局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或正在服刑的人;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和地点1。2023年2月21日800至2月28日1730。2.注册地点:全州所有学校都有注册地点。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期限内向申请机构提出申请。(二)注册程序和要求1.提交注册申请。候选人必须向每个招生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清单和诚信承诺表(附件1)您将审查您提交的文件,收到您的入学卡,并与机构合作,收集您的身份证信息并拍摄电子照片。(1)所有候选人均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明或在校证明)(2)毕业生应提交:意识形态与政治伦理考试。(3)从州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的候选人,应提交:海南省户口簿、学历证明(可在网上查询学历的,可打印,并提供查询网站)(4)文化考试豁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退伍军人必须提交退伍证明书。被解雇的失业人员,应当提交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民工应当提交农村地区户籍(或证明书,见附件3)、农民工合同或就业证明(由非农业产业、农民工单位或村、邻里委员会出具)新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必须提交新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五)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海南一所普通高中的成绩单。(六)申请免考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应当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行业资格证书。(7)申请免费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交以下资料:高级工人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三级及以上);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晋升,但尚未晋升为高级工人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应当提供获奖证书和省级人力资源开发厅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国家或省级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或以上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将在报名网站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考生将原件带回,复印件将保存在报名点。2.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考生应在申请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 hainan. gov. cn),进入“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招生登记系统2023”,并按照系统指示程序准确填写本人的申请信息,不得逾期办理。3.在线考试费用。考生在确认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3月2日17:你必须在30岁之前在线支付考试费用。否则,您将自动被视为您放弃了考试资格。按照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物价管理[t2023]775号)精神,考生应缴纳高职业文化科目的考试费,每门考试费38元,合计114元。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优质农民)等4名辅助人员,经招聘机构确定免文化考试资格后,无需缴纳文化考试费用。参加免试入学的考生以及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没有必要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考生注意事项1.考生应充分了解要参加的学校和专业,并仔细选择。收集身份证信息,绑定招生机构的招生卡,不得变更招生机构。2.请在指定的时间将其提交到登记点。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应试资格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应试资格;如果录取,将取消入学资格;如果录取,将取消入学资格;如果录取,将由入学学校取消其学历。3.考生在填写高等职业分类招生类别时,应当根据实际申请表和提交的申请材料,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填写与其专业职业相对应的个别招生或综合素质评估招生。4.申请人可以从一所大学申请两个类似的专业。根据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豁免资格考试的候选人,只能填写符合证书类别的职业。5.请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在线注册信息。考生填写的有关毕业学校和其他信息应使用标准名称,并仔细检查重要信息,如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最近的照片。任何由不完整、不准确或虚假信息造成的结果都由考生自行承担。6.未完成在线报名信息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并在缴纳考试费用后不予退还。7.考生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省外专业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造成重复招生或招生,未能通过招生数据审核,未能登记学生身份的,由考生自行负责。8.考生在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是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密码泄露导致个人信息被公开、使用、篡改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四)招生机构注册程序1.受理和审核应聘者提交的注册材料;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核对和核实后,将原件交还考生,并保存复印件等,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在评审员姓名上签字。2.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申请条件后,向考生发放申请卡。3.收集候选人的身份证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确保他们符合照片标准和候选人本人。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审核资格,打印考生报名表,并由考生签字并保存。发现不正确的信息,并及时改进或纠正信息。5.我们将组织候选人的注册材料,为每个学生创建档案,并为考试做准备。6.发放合格证,实施考试。思想政治道德评价主要是对候选人自身的现实表现进行评价。候选人将由学校评估。失业人员将由登记在册的城镇或社区进行审查。过去的雇员将由雇主评估。评价部门应当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道德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往届考生填写《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道德评价表》。被刑事处罚、公安管理行政处罚、惩戒处罚的候选人应当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对错误的认识和纠错的现实表述等详细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5.身体健康检查由招生机构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医院必须有二等以上资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对普通高中新生进行体检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取消对普通高中新生进行乙肝检测的通知》的要求,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他们负责就测试结果得出标准、准确和真实的结论。海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体检的最后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最后检查。第六,注册资格审查由招生机构进行,落实“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做好资格审查。一是以校长为组长,以副组长为组长,负责招生学校的领导;招生办公室、教师等部门成立以同志为成员的考核资格考核指导小组,明确考核职责、要求、工作程序等。第二,要认真进行审查,防止虚假材料对注册资格的欺诈。认真核实每位考生提交的学历、学籍、在校实际学习情况,特别注意调整校外毕业生学籍、学籍的验证工作。

语言课程的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个科目的选修课采用联合考试和联合考试的方式,两个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优质农民)这四个辅助群体将免除文化考试。2.职业技能考试分为专业能力考试和技术技能考试两个部分。专业能力考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标准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技术技能考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标准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并以专业培训需求、独立建议、独立组织实施评估,满分150分。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申请相应专业领域的考生,不得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别未涵盖所需职业的,应当在申请机构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30日前,各招生机构应将候选人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上传到招生系统,5月15日前,省级考试局应统一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不考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按照《申请表、省级教育厅审核、招生机构公告、省级考试厅招生程序》办理不考入学:(一)具有高级职务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的;(二)在地方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级以上奖,可以晋升为高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技能三级以上)的候选人;(三)在全国或者省级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的候选人;(1)录取的决定(1)录取的决定。专业人员的个别录取和选拔,将根据候选人的文化科目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总成绩50%的比例进行平行的申请选拔。招生机构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成绩、文化科目成绩达到省级规定的最低招生管理分数和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情况,从最高到最低的综合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评价招生是根据考生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结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确定优先预录取名单,并向省级考试局报告。(2)正式登记。各招生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选拔”的原则进行选拔。省级考试局通过招生系统,将达到最低管理线的合格候选人提交相应的招生机构,并选择在线招生。考生的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考试局的注册系统和各招生机构的网站向考生公布,录取中的剩余问题将由招生机构处理。(c)审查入学条件。当考生被录取时,招生机构有责任再次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入学考试,高中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文件和其他材料到学校的招生办公室。经该机构确认的候选人将被允许注册,并可以处理入学登记。11、其他高等职业分类:招生部另行通知《中等职业“3+2”连读、中等职业教育过渡性考试试点项目招生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高等职业分类是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校负责、招监”的原则,省级考试局和招生机构应当按照教育部30条“不”的要求,加强领导和管理。各招生机构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指导小组,坚持“集体审议、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问责制,杜绝招生过程中的医疗事故和腐败行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成绩、合格预定名单以及考生免考审查资料等,应当经组长审查签字确认,并报省考试局记录。(二)规范性广告。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招生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准确了解招生规则、程序和要求。避免虚假、夸大招生宣传,通过中介机构非法录取学生,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非法录取学生,组织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校外学生,防止地方考试局非法录取,禁止招收提前录取候选人。负责面试、咨询和服务等相关工作。(三)严格的入学考试。各招生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技能考试提案和考试。为了加强入学考试问题的质量和安全性和保密性,选择具有良好思想素质、教育水平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选择专业教师,考试问题根据保密级别的管理。要组织好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科学选拔工作。各高校应在3月30日前将高等职业分类入学考试实施方案提交地方考试局批准实施。(四)加强招生监督。各高校应设立由纪律检查、教育、招聘等部门组成的专业机构,对高等职业分类招生进行监督检查。要公布“阳光招聘”的应试资格,积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省教育厅、省考试厅会同有关部门,对高校高等职业分类的招生申请和招生信息进行检查审查。当机构发现违规行为时,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认真处理负责人,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取消下一年招生计划或取消职业分类招生资格。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行为不端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令)处理。如有非法犯罪嫌疑,则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附件:1、考生提交资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2、校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学历证明书3、农民工文化课免考资格审查表4、毕业生思想政治道德评价表5、普通高中入学图像收集规范及信息标准6、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7、海南省高等职业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查表8、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2023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9.2023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综合评价入学专业目录海南省高等职业分类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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